
使用規則
- 本券之發行為參與活動之獎勵票券,可等同現金折抵,以主辦單位加蓋戳章為依據。
- 本券使用期限為2025年10月4日至2025年10月12日止,限於中山商圈之特約店家使用,請依各特約店家的營業時間進行使用,逾期作廢。
- 本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或以電子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,逾期作廢且不得退換現金。
- 特約店家針對票券面額不另行開立發票或收據。
- 本券撕毀、汙損嚴重致難以辨識者無法使用。
-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解釋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網站, 恕不另行通知。
(各店營業時間及營業內容請自行洽詢)